雅虎仲裁赢得BrandYahoo.com域名
时间:2013-05-17浏览:2次
5月17日消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成员最近将争议域名BrandYahoo.com的权益授权回雅虎公司。据了解,雅虎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对该争议域名提起仲裁申请。
本案中,投诉方雅虎表示,雅虎公司全在球各地拥有多个注册商标为“Yahoo”的标识,很明显,争议域名BrandYahoo.com与雅虎商标具有混淆相似性。此外,该公司被投诉人不享有该争议域名的权益,且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用于网站出售商品,具有恶意性。
ICANN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小组表示,该争议域名符合仲裁投诉三要素,专家组裁定答辩人将争议域名转移给投诉人雅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