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18981716800(推销勿扰)
  • QQ/微信:958818(加好友请说明原因)
首页 > 资讯中心 > 域名资讯 >
资讯中心

域名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时间:2008-12-16浏览:5次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域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收范围,因此暂不征收营业税。另外,在总局未明确征税之前,域名转让取得的收入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