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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新: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不能套用西方思维

时间:2016-05-26浏览:1次
  5月26日消息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建构了现代的言论自由制度。进入到电子时代,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认为,政府对言论平台的过分管控,会对人们发表言论的勇气产生冷却效应,会严重挫伤人们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主动与他人就范围广泛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的积极性。
 
  在互联网成为人们当下寻求、接受和传播各种消息、思想和意见的最主要的工具和平台的情况下,这类支持对言论自由进行保护的理论不仅没有弱化,反而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强化。由于有这种民意基础,由于这种民意同时受到了制度的支持和维护,导致美国等西方主要国家在规制互联网过程中,包括加强域名管理的过程中,时常会受到来自企业、学界甚至是普通民众的抵制。这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是一种自然、正常的现象。但当这种思维越过其产生并发挥作用的具体语境的时候,则可能产生表错意、抒错情的效果。
 
  2016年3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引发了各界对中国域名管理新规的普遍关注。有一部分国外的意见认为,这是中国加强互联网管理,通过域名管理政策的收紧,试图迫使互联网从业者服从政府严格管制。如果新规在不经过彻底修改的情况下变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有人担心这会遏制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活力,损害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损害公民用网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
  
  这种担心,不仅没有担心到点子上,也显示出个别西方媒体和学者们仍然没有从言论自由的固有语境下解放出来,仍然在用老的眼光或穿着言论自由理论的旧鞋,丈量中国互联网管理举措。
 
  首先,从立法的层面看,政府对域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更新,最主要的目标并不针对个体言论自由,而是为了应对近年来新出现的一千多个新顶级域的管理需要,其目的在于提升域名应用环境,推进中国互联网整体发展。
 
  其次,从实践层面来看,域名申请、注册和经营等行为,大多带有商业或公共服务的目的,世界各国在管理域名申请和注册过程中,也鲜有直接将其作为言论来对待的情况。
 
  第三,从行业的角度来看,政府通过相关法规更新,规范的是整个域名注册管理体系和流程,而非针对某些领域,并不会对人们使用互联网行使和享有言论自由权利提出具体的要求。与此同时,随着域名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域名应用环境的提升,该政策可以为各方参与者,尤其是作为个体的参与者有更好的个人发展和言论平台、进行更自由的表达创造条件。而政府如果放任不管,则可能损害良好的言论生态的构建,影响到公共讨论平台的活力、开放和自由度。
 
  域名是个体和企业进入网络空间进行各种活动的前提条件,是个体和企业在网络空间进行各种活动的类似于门牌号的身份标识,既用于区别难以计数活动者,也用于落实相关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域名管理来确保每个参与者合法经营,通过域名管理来落实相互间的责任、权利与义务,通过域名管理来营造网络空间风清气正的氛围,就成为推动互联网发展必须完成的任务。而且,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由于全球犯罪标准难以一致所造成的漏洞和由于地理原因而产生的执行难等问题,与以往对具有稀缺性的无线电频谱、对不能满足所有人的电台、电视合频道资源监管相比,政府对互联网上的域名资源进行监管,从必要性来讲更加紧迫,从建构网络良性生态来讲,更加必不可少。
 
  因此,当下中国对域名管理的问题,其重心不应当是对言论自由造成的负面影响,而应当是中国的这种监管是不是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方式方法,中国的这种对域名的管理是否更有利于建构良性的网络生态环境,是否从总体上必要并且有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无视问题的本质,只关注次要的不能再次要的问题,将西方理论和实践生搬硬套到中国,实在无助于我们对问题的理解,也无助于解决目前互联网治理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是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